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《2016、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气候〔2017〕1989号)后,各省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相关工作的部署。“和碳公司”也积极协调各地子公司和本地化团队为核查任务做准备。
福建,广东分别作为低碳和履约试点城市于3月初就开始了核查工作部署。“和碳公司”分别在4月份,5月份以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身份完成了福建,广东的核查任务,并按时提交核查成果。安徽,江西,湖南等省的核查任务也在同时按时按量完成。(叶王灿 供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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